公司各班级: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员工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并积极投身于“十二五”规划,展示当代老员工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良好形象,挖掘和宣传公司老员工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全院营造关心、支持老员工自立自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公司2016年度老员工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教育、引导更多的员工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使员工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活动宗旨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老员工
二、活动目的
为充分重视身边人、平凡事的教育作用,树立自立自强优秀老员工的典型人物,旨在引导老员工发现身边榜样、重新认识同龄人生存状态和价值追求,促使老员工进行自我启发、自我教育、自我鼓舞,充分展现当代老员工的青春风采,为当代老员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服务于老员工的成长成才。
三、活动流程
(一)活动时间
1.二级学院评选:11月2日至11月12日,各二级院团总支可根据要求,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经公司党总支同意后,填写《陕西工院2016年度老员工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连同推荐材料(不少于2000字)于2016年11月12日前交至院团委。
2.院级评选:11月12日至11月15日,由公司2016年度老员工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评选,选出10名院级自强之星,并从中挑选出1-3名优秀候选人参加省级评选。
(二)报名条件
1.陕西工院在册的大一、大二员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集体,热心公益,乐观向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任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出异常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老员工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各科无不及格现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列。
5.往届“自强之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宣传方式
通过海报、展板、喷绘、条幅、以及网络进行宣传。
(四)评选要求
1.为确保评选质量,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充分做好典型挖掘工作。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将本次评选活动作为塑造陕西工院优秀青年形象,树立青年楷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确保其代表性和高质量。
3.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宁缺毋滥。